关于收缴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27 11:00:35

 陕总会协〔2024 3 

  

各会员单位:
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促进协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,按照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章程》和《会员会费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会费收缴工作,请各单位会员积极配合,及时缴纳。尚未缴纳以前年度会费的单位会员请一并缴纳,汇款时请注明缴纳年度。按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。

        年度会费标准:副会长单位5000元、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、会员单位1000元。

        请各会员接到通知后,及时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,秘书处收到款项后,即向缴款单位开具会费收据并发送至邮箱(需先开具会费收据的单位请与秘书处联系索取)。

        开户名称: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

        账    号:611301075018150043124

        开户银行:交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

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29—87618292、87616474

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

20243 26

上一条:关于转发《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下一条: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立项科研课题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

关闭

当前位置: 首页>>工作动态>>协会文件>>正文
联系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19号国贸大厦11楼
联系电话:029-87616474、87618292
陕ICP备2026011160号  技术支持: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  运维电话:029-876164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