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总会协〔2024〕10号
各会员单位:
为了不断提高协会工作质量,推进协会工作有序健康发展,调动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增强会员单位的归属感和参与感,根据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《会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决定在会员单位开展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凡是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;
2、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,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;
3、能支持协会发展,为协会工作建言献策,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,认真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,积极缴纳会费的;
4、积极参加协会的课题研究和教育培训,支持协会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工作,对协会发展贡献力量的;
5、在社会或行业中积极传播正能量,提高协会的影响力的;
二、评选程序
1、参加优秀会员单位评选的单位,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申报表(见附件)上报协会,申报表主要反映本会员单位工作特色和亮点。
2、协会对所有申报材料核对后进行综合评审。
3、对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4、在协会理事会上进行公开表彰,颁发荣誉奖牌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请各会员单位于11月15日前上报申报表;协会于12月15日前组织评审、公示。
四、有关事项
1、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表,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上报协会,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(SXcfo@163.com)。
2、凡是未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的,视作放弃参与评选活动。
3、评选工作在协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,确保评选活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4、做好宣传,鼓励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评选活动,对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在协会网站、公众号、微信群等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,营造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。
协会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19号国贸大厦11楼
邮政编码:710002
邮箱地址:SXcfo@163.com
联系电话: 029-87616474
联系人: 谭维锋
附件: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
陕西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协会
2024年9月11日